资格预审公告
建设蠡湖新城规划小学项目(项目名称/工程名称)施工总承包 (项目名称及标段)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设蠡湖新城规划小学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滨湖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锡滨发改许[2018]4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滨湖区蠡湖新城蠡溪路与中南西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现蠡园中学东侧)
2.1.2 建设规模:该项目总投资约25000万元,占地面积261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880.3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367.9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512.36平方米,建筑物层数:地下一层,地上(最大)四层,建筑物高度(最大)15.9米,结构主要为框架结构。
2.1.3 合同估算价:16000.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03月11日,竣工日期:2020年09月10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 三合一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2019年01月07日 09时00分 至 2019年01月11日 16时00分;
6.2 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1月21日09时30分。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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